刑法/2020-03-13

刑事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汇编

刑事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汇编

九十、非法经营罪(POS机套现)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行为模式: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设备,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一)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
  2. 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
  3. 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二)情节特别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套现金额达500万元以上;
  2. 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
  3. 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九十一、非法经营罪(药品及原料)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一)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非法经营数额达10万元以上;
  2. 违法所得数额达5万元以上。

(二)情节特别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以上;
  2. 违法所得数额达25万元以上。

九十二、非法经营罪(干扰通讯器材)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行为模式: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无线电干扰器等无线电设备。

(一)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设备3套以上;
  2. 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
  3.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情节特别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数量或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标准5倍以上;
  2.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九十三、非法经营罪(赌博机)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行为模式: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或其专用软件。

(一)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2.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
  3. 虽未达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种行为;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情节特别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
  2.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2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

九十四、非法经营罪(伪基站)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行为模式: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

(一)应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3套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
  2. 单位: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10套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
  3. 虽未达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曾因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该行为。

(二)情节特别严重

实施前款行为,数量、数额达到前款标准5倍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九十五、污染环境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一)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含放射性废物、传染病病原体废物、有毒物质;
  2.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
  3. 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3倍以上;
  4. 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10倍以上;
  5.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含放射性废物、传染病病原体废物、有毒物质;
  6. 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上述废物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类行为;
  7. 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8. 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100万元以上;
  9. 违法所得或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10. 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
  11. 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
  12. 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永久性破坏;
  13. 致使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
  14. 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
  15. 致使30人以上中毒;
  16. 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17. 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18. 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二)后果特别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
  2.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
  3. 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1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30亩以上,其他土地6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永久性破坏;
  4. 致使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1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死亡7500株以上;
  5.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6. 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
  7. 致使疏散、转移群众15000人以上;
  8. 致使100人以上中毒;
  9. 致使10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10. 致使3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11. 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5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12. 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13. 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九十六、偷越国(边)境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一)情节严重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 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
  2. 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3人以上结伙偷越;
  3. 拉拢、引诱他人共同偷越国(边)境;
  4. 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
  5. 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偷越国(边)境”行为认定

  1. 无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逃避边防检查;
  2. 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
  3. 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
  4. 使用以虚假事由、隐瞒身份、冒用他人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
  5. 采用其他非法方式出入国(边)境。

(二)加重情节

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实施恐怖活动而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九十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一)基本构成

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等行为的,应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加重情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组织人数在10人以上(“人数众多”);
  2. 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九十八、骗取出境证件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一)基本构成

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编造出境事由、身份信息或相关境外关系证明(即“弄虚作假”),以此骗取出境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 骗取出境证件5份以上;
  2. 非法收取费用30万元以上;
  3. 明知是国家规定不准出境的人员而为其骗取出境证件;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九十九、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

(一)基本构成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出售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出售出入境证件5份以上;
  2. 非法收取费用30万元以上;
  3. 明知是国家规定不准出入境的人员而为其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向其出售出入境证件;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百、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一)基本构成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加重情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运送人数在10人以上(“人数众多”);
  2. 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一百零一、开设赌场罪(涉赌博机)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一)应予追诉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 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
  2. 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且容留未成年人赌博;
  3. 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
  4. 违法所得累计5000元以上;
  5. 赌资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
  6. 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
  7. 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5台以上;
  8. 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5台以上;
  9. 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 数量或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标准6倍以上;
  2. 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30台以上;
  3. 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30台以上;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特别说明

  1. 可同时供多人使用的赌博机,台数按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数量认定;
  2. 在两个以上地点设置赌博机的,相关数量、数额合并计算。

一百零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行为界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1.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2. 担保人或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转让已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3.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4.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其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5.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

  1. 具有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限制消费令等行为,经罚款或拘留后仍拒不执行;
  2. 伪造、毁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或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妨碍法院查明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3.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4. 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仲裁、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5.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现场,或聚众哄闹、冲击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6. 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7.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公务车辆、器械、服装、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

一百零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一)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数额达5000元;
  2. 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该行为;
  3. 掩饰、隐瞒对象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救灾、抢险、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4.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
  5. 实施其他掩饰、隐瞒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追究;
  6. 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达5000元;
  7. 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50只。

(二)加重情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掩饰、隐瞒价值总额达10万元以上;
  2. 掩饰、隐瞒10次,或3次且价值总额达5万元以上;
  3. 掩饰、隐瞒对象系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特定物品,价值总额达5万元;
  4.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
  5. 实施其他掩饰、隐瞒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追究;
  6. 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控制权,而予以掩饰、隐瞒,违法所得达5万元;
  7. 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5辆或价值总额达50万元;
  8. 其他严重情节。

一百零四、交通肇事罪

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一)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造成1人死亡,或3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2. 造成3人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
  3. 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达30万元;
  4. 致1人重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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