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3-23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分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分析

建设工程领域中,监理费的及时支付是保障监理服务质量与工程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为工程监理企业提供争议解决的实务指引与风险防范建议。

一、争议焦点:监理费支付义务的认定与履行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中,核心争议往往集中于监理服务是否完成支付条件是否成就。以(2017)陕0124民初1003号案件为例,原告主张"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被告未付工程监理费",而被告当庭"承认欠款事实,自愿调解",法院最终确认被告需支付监理费83600元及案件受理费945元。

二、争议解决的关键步骤

  1. 证据固定阶段
    监理企业需留存完整的监理合同、监理日志、工程验收报告等文件。如本案中,原告以"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作为主张依据,印证了监理服务的完成状态。

  2. 协商沟通阶段
    建议监理企业在催款时明确告知对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关于监理费支付的要求,并附上合同条款原文。若协商无果,可参照本案被告"自愿调解"的模式,通过法院主持达成和解协议。

  3. 法律救济阶段
    若进入诉讼程序,需重点提交以下材料:

    • 监理合同中关于"工程竣工后付清"的条款
    •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投入使用的证明材料
    • 催款函及对方签收记录

三、风险防范建议

  1. 合同条款优化
    在监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全部监理费",避免使用"工程竣工后"等模糊表述。

  2. 过程管理强化
    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记录工程进度节点,为后续费用主张保留证据链。

  3. 争议预警机制
    当工程竣工满60日仍未收到监理费时,应立即启动书面催款程序,并同步准备诉讼材料。

结尾延展

建设工程监理费的争议解决,本质是合同履行与证据管理的综合考验。建议监理企业建立"合同-过程-结算"全流程管理体系,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风险评估。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我们获取定制化解决方案。

城市:泉州
领域:建设工程
作者:康志祥,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中的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案号:(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判决书内容: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男,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4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9年签订了周至县沙河补水输水管线监理合同,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现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被告未付工程监理费,特状诉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清偿。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自愿调解。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建设工程监理费83600元;
二、案件受理费1890元,原告已预缴,减半由收取945元,由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何军林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将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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