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3 02:00:54

袁华君律师,我想咨询一个问题。2021年5月,我朋友的建筑公司和一家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负责一个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合同约定了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但在施工过程中,开发商要求增加一些工程内容,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现在工程已经完工,开发商拒绝支付增加工程的款项。我朋友的公司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增加的工程内容呢?

袁华君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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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袁华君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种情况说白了就是“口头加活,事后扯皮”。开发商赖账,主要是因为没签书面补充协议,法律上证据链容易断。 **定性原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里,任何增加工程内容(变更工程价款)都属于合同变更,按《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必须书面确认。但口头变更如果实际干了、对方也接受了,法律上也能认定事实变更——关键是你得能证明“开发商要求你干”和“你确实干了”。 **怎么解决**:现在就去干三件事—— 1. **收集铁证**:翻出所有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照片/视频(能显示新增工程部位的)、现场签证单(哪怕没签字的,也要整理出时间线)。最管用的是**工程签证单**,没有的话,找监理、现场工程师作证也行。 2. **先发函后起诉**:以公司名义发一封律师函,列明增加工程的具体内容、价款、时间,要求7天内付款。对方不理,直接去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案由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主张**变更工程价款**。 3. **注意时效**:2021年5月签的合同,工程已完工,诉讼时效从完工日起算3年,抓紧别拖。 **关键提醒**:你朋友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如果开发商不认账,可以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法院会委托机构评估新增工程的市场价。但证据越弱,鉴定结果越不确定,所以赶紧把聊天记录、现场原始照片(带时间戳的)整理打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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