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3 11:04:07

路瑶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问题。2023年1月,我作为发包方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了办公楼建设合同,约定工期10个月,工程总价500万元。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并且工期已经延误了3个月。我多次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但对方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请问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

路瑶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
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路瑶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种事确实挺闹心的。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施工单位多次出现质量问题且工期延误3个月,你多次催告后对方仍不整改,这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你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怎么解决:** 1. **先发正式书面通知**:给施工单位发一封《解除合同通知书》,写明解除原因(质量问题+工期延误),要求对方限期撤场并赔偿损失。保留好快递单或公证送达证据。 2. **搜集关键证据**:质量问题的照片、视频、监理记录、往来函件、整改通知单、工期延误证明、催告记录等。这些是打官司的“底牌”。 3. **如果对方不配合**:直接起诉到工程所在地法院,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超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工期延误损失(比如你因此多付的租金或贷款利息)。**注意**:如果工程已部分完工,需要申请质量鉴定和造价鉴定,确定已完工部分是否合格,以及你实际损失金额。 **特别提醒**:解除合同后,建议先找第三方评估已完工部分质量,避免后续纠纷。类似“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工期延误索赔”“工程质量不合格”这类场景,法院判例都支持发包方合理维权。抓点紧,别拖!

推荐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