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3 16:18:02

{"question":"我去年10月在小区门口的小超市买东西时,被货架上掉下来的箱子砸伤了脚,当时超市老板带我去医院看了,付了医药费,但之后就不管了。我休息了一个月,误工费大概5000元,想让超市赔偿,但老板说不是他的责任。这种情况我能起诉超市吗?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杨佳丽

解答律师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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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丽律师,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专注借款合同、婚姻离婚、劳动纠纷三大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擅长梳理借贷纠纷事实、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应对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问题,始终以专业视角制定解决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严谨高效,深得委托人认可。

这事儿你完全有权起诉,别被老板唬住。超市货架掉东西砸伤人,属于典型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写得明明白白,老板必须负责。他当时掏钱带你看病,就等于认了这是他的责任,后来反悔纯粹耍赖。 **怎么解决?** 先去起诉,诉讼时效3年,你现在起诉完全来得及。关键准备好这几样证据: 1. **事发证明**:当时有没有报警?没报警的话,找超市监控(老板可能删了,但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或者找当时在场的顾客、店员做证人。 2. **医疗记录**: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用药清单,老板付的医药费小票也要留着。 3. **误工费证据**:医生开的休假建议(比如“建议休息一个月”)、你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你月薪5000)、单位开的误工证明。 4. **沟通记录**:老板说“不是他的责任”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注意别违法偷录,正常对话可以录)。 **胜诉率?** 非常高。只要你能证明是超市货架掉下来的箱子砸的,超市就得赔。老板之前付医药费的行为就是重要证据。你直接去法院起诉,或者先找当地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再起诉。别怕,这种事法律站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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