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2 15:20:23

我家附近的小区正在建商业楼,我承包了其中的外墙保温工程,和总包方签了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但最近总包方以材料不合格为由扣了我20%的工程款,可材料都是他们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樊镕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给我一些建议吗?

樊镕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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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樊镕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种事说白了,总包方以材料不合格扣你20%的款,但材料是他们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这锅你肯定不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定作人(总包方)指定材料,出了问题责任在定作人,除非你有过错。他们扣款没依据,属于违法违约。 **解决办法**: 1. **立即收集证据**:合同、指定供应商的书面/聊天记录、材料进场验收单、付款凭证,以及扣款通知(最好有他们签字或盖章)。 2. **先发函协商**:写个书面函件,明确告知对方:材料是你们指定,质量不合格由供应商或你们负责,我没责任。要求7天内支付扣款,否则停工并索赔。 3. **必要时走法律途径**:协商不成,去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主张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这类案子,关键看合同约定和指定供应商的证据链。建议你找像樊镕律师那样专做建设工程纠纷的律师,他们更懂这类材料质量争议的维权套路。 另外提醒:如果材料真的不合格影响了工程验收,你还要配合总包方要求供应商整改,但千万别自己垫钱换材料。**记住,别轻易停工**,否则可能被反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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