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2 15:09:29

{"question":"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务,2023年9月我们和一家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需在2024年6月完成项目。但施工单位因资金问题多次停工,导致项目无法按时交付。我们想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请问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lawyer":"","field":"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geo":"深圳"}

王建平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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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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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种事说白了,就是施工单位资金链断裂导致工期严重延迟,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对方逾期不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干的,你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怎么解决?** 1. **先发书面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比如15天)复工,并保留快递单、签收记录。如果对方还不理,直接发解除通知。 2. **固定证据**——停工照片、监理日志、会议纪要、付款凭证、往来邮件等,尤其是证明停工是因对方资金问题而非你方设计变更或未付款。 3. **算清损失**——包括逾期交付导致的违约金、另行招标的额外费用、向购房者赔付的延期交房损失等。注意:深圳法院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要求很严,建议提前找造价咨询公司出报告。 4. **已完工程处理**——解除前必须对已施工部分进行质量鉴定和工程量确认,否则对方可能反诉你拒付工程款。 5. **风险提示**:施工方可能以“工期延误是因为你方未及时支付进度款”来抗辩,所以之前付款记录必须清晰。 建议你尽快走**诉讼或仲裁**(看合同约定),深圳中院对这类烂尾工程清退案子处理比较快,但别拖,否则对方可能申请破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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