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1 16:41:32

{"question":"刘金玉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施工队的负责人,2023年5月和甲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2024年1月完工。但甲方在2023年10月突然要求变更施工方案,增加了工程量,却不肯签订补充协议,也不支付额外的工程款。现在工程已经延期,甲方还说要扣我们的违约金。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刘金玉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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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玉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事儿说白了,甲方单方面变更方案、增加工程量又不给钱,是典型的“先违约”。你工期延误的责任在甲方,他反过来要扣你违约金,法律上站不住脚。 **建议你马上做三件事:** 1. **固定证据**——把甲方要求变更的聊天记录、会议纪要、录音、邮件等全保存好,证明是他主动提出变更,你当时就要求签补充协议但他拒绝。 2. **发书面催告函**——用快递或者微信留痕,明确告知甲方:因你方变更导致工期必须顺延,额外费用需按实结算,若再扣违约金我方将索赔延期损失。 3. **暂缓施工但别停工**——如果增加部分不签协议、不付款,你可以书面通知暂停该项变更内容的施工,但原合同范围内的活继续干,避免被反咬“擅自停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777条、第803条明确,发包人变更要求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索赔费用。甲方不签协议、不付款,反而要扣你违约金,法院大概率会驳回他的请求。 **风险提示**:如果你们合同里写了“变更必须书面确认”,那对方的“口头变更”或“单方通知”可能无效,你要特别注意别被绕进去。建议尽快咨询当地建设工程律师,帮你起草一份正式律师函,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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