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1 20:38:18

{"question":"杨佳丽律师,我和老婆结婚8年,她去年开始和前男友联系频繁,还搬出去住了。我想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个7岁的女儿,她想要抚养权,我也想要。我们的房子是婚前我买的,婚后一起还贷款,这种情况下房子会怎么判?另外,她搬出去后没给过孩子抚养费,我能要求她补吗?"}

杨佳丽

解答律师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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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
已核验身份

杨佳丽律师,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专注借款合同、婚姻离婚、劳动纠纷三大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擅长梳理借贷纠纷事实、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应对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问题,始终以专业视角制定解决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严谨高效,深得委托人认可。

这种情况说白了,你老婆搬出去住、不管孩子,还跟老情人联系,属于典型的婚姻过错。但你俩离婚,法院主要看感情是否破裂,法律上不会因为“出轨”就直接判她净身出户。 **房子问题**:你婚前买的,首付算你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以及对应的增值,得算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房子归你,但你要把婚后还贷那部分钱的一半补偿给她。如果她要求分增值,法院也会按比例算。 **抚养权**:7岁女儿,法院会考虑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她搬出去住、没尽抚养义务,这对你非常有利。你只要能证明你工作稳定、有固定住处、孩子跟你感情好,十有八九判给你。她想要?得先证明自己有能力养。 **补抚养费**:她搬走后没给过钱,你当然可以要求她补。从她搬出去那天算起,到离婚生效为止,每月按当地标准或者她收入20%-30%来计算。这事你可以在离婚诉讼里一并主张,法院会支持。 **建议**:赶紧收集证据——她搬出去住的记录、前男友联系记录、不给抚养费的转账记录或聊天记录。房子评估要趁早,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取她还贷流水。离婚诉讼别拖,越拖她越可能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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