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6-16 20:37:39
我在现在的外企单位担任采购主管,2023年10月帮合作方介绍业务后收了对方2万元感谢费,现在单位审计发现了,这算职务犯罪吗?想咨询乔馨瑶律师
乔馨瑶
解答律师
11 南京法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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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已核验身份
这事说白了,你收钱利用的是职务便利,外企采购主管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2万没到6万的刑事立案标准,所以不构成职务犯罪。但单位可以按规章制度开除你,建议你主动退钱、认错,争取内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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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馨瑶
职务犯罪专家
执业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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