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5-11-05 09:30:58

张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股权代持的问题。我和朋友共同投资了一家科技公司,因为当时我不方便直接持股,就和朋友签了一份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他代我持有公司10%的股份,我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权益。现在公司发展得不错,准备进行A轮融资,朋友却突然说代持协议无效,想独占这部分股份。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瑞宏

解答律师

贪污受贿刑事辩护 上海中联(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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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
已核验身份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及您的权益维护问题,需要结合《民法典》《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分析。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因此,若您与朋友签订的代持协议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如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则协议合法有效,您作为实际出资人有权依据协议主张投资权益。 其次,针对朋友否认代持协议效力的情况,您需要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1. 股权代持协议原件;2. 您实际出资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3. 公司分红、股东会参与记录(如您实际参与公司决策的邮件、会议纪要等);4. 与朋友关于代持事宜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邮件等)。这些证据将帮助您证明代持关系的真实性及您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 关于A轮融资阶段的权益保护,若公司进入融资程序,名义股东(您的朋友)可能会利用其登记股东身份参与股权交易或决策,损害您的利益。此时,您可依据代持协议要求名义股东将股权变更登记至您名下,或在融资过程中明确您的实际出资人身份,要求公司及其他股东予以确认。若名义股东拒绝配合,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名义股东履行变更登记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若公司其他股东对代持关系不知情,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在融资过程中,建议您尽早通过书面协议或股东会决议的形式,让公司及其他股东知晓并认可您的实际出资人身份,以避免后续因股权归属产生争议。 此外,若名义股东存在擅自处分代持股权(如转让、质押)的行为,您可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若受让人明知代持关系仍受让股权,您可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 综上,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协助您梳理证据、与名义股东协商,必要时通过诉讼途径确认股东资格,以保障您在公司融资及后续发展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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