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5-09-12 17:31:02
朱律师您好,我公司最近收到了一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律师函,对方称我们的一款产品外观与其已授权的专利高度相似。我们查看了对方的专利文件,发现两者在整体形状和关键设计特征上确实有一定相似性,但我们的设计是独立完成的,并且在对方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开始研发了。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应对?

朱英娜
解答律师
婚约财产纠纷继承纠纷 山东钧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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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已核验身份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问题,结合我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务经验,为您提供以下专业分析和应对建议:
首先,关于独立完成设计的抗辩,您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专利法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即专利权的归属以申请日为准,而非完成日。因此,即便您公司的设计是独立完成的,若对方专利申请日早于您公司产品的公开日或销售日,仍可能构成侵权。但您提到“在对方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开始研发”,这里需要区分“研发”与“公开”两个概念:如果您公司在对方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通过公开销售、展览、发表等方式将设计方案公开,则可以依据《专利法》第67条提出现有技术抗辩;若仅处于研发阶段而未公开,则该抗辩难以成立。
其次,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收集研发过程的证据,包括设计草图、内部会议记录、研发日志、样品制作时间戳等,以证明设计的独立性和研发时间线;2. 对对方专利和您公司产品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重点关注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的差异,尤其是消费者容易注意到的设计特征,如形状、图案、色彩的组合等;3. 检索对方专利的稳定性,查看是否存在现有设计或抵触申请,若发现对方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这是常见的侵权抗辩策略。
另外,关于律师函的应对,建议您在收到函件后15-30天内进行书面回复,表明您公司的立场(如否认侵权、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等),同时避免在回复中承认可能构成侵权的事实。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对方可能会提起诉讼,届时您需要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交证据,并可能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外观设计的对比鉴定。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外观设计侵权的判定核心在于“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同或近似,而非局部特征的差异。建议您尽快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对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以最大程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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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英娜
继承纠纷、婚姻家庭专家
执业地区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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