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2-10 00:00:00

我和丈夫结婚20多年,育有一个女儿,今年丈夫不幸离世。我们一直居住的房子登记在公公名下,不动产证上没有我和丈夫的名字。想请问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我有继承权,能分到多少份额?

沙日古勒汗

解答律师

内蒙古友之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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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
已核验身份

“ 沙日古勒汗律师,女,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中共党员,内蒙古友之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及法律事务,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业务、合同纠纷、借贷纠纷、侵权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解决等领域,涉及刑事诉讼,涉及行政复议与诉讼,非诉业务,法律顾问,代书法律文书等。执业期间为多家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受到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

这套房子是家庭共有的,得先把属于各自的份额分清楚,之后再处理继承的事。你们夫妻一起建房子的贡献大概能分到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份额,你老公的那部分份额,你和女儿可以再分。得把当初出资或者出力的证据收集好,先和家里人商量着解决,要是商量不拢再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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