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
A与B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办结日期:2020.06.18 主办律师:刘伟芳

刘伟芳
主办律师
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8248210202
兴安盟
已核验身份
“ 刘伟芳律师,内蒙古大学法律专业毕业,2008年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建筑施工与合同纠纷。 执业宗旨:诚实对人、认真做事、用心办案竭诚为您服务,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 ”
A与B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内2221民初750号 原告:A,男,1964年9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 法定监护人:A,男,1976年12月15日出示,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A,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男,1981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A,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与被告B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2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A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4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法定监护人B、委托代理人C、被告D及其委托代理人E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8468元(其中包括:1、误工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