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为当事人追讨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基本情况: 该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因工作认识,被告以家庭日常支出等为由,陆续向原告请求借款,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向被告提供了借款。截止起诉时,尚欠原告103090元未能偿还。 被告为了逃避还款,更换手机号、微信号,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人也找不到,原告通过多种途径始终找不到被告,更拿不回欠款,无奈之下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在律师的帮助下,原告收集整理了欠条、微信记录,并通过各种方式取得了被告对债务的确认,虽然被告拒绝出庭,最终,经过缺席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主张的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 律师点评: 本案中原告过于轻信被告,在提供借款的同时,没有要求被告全部出具借条,而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提供借款,由于对方账号变更等问题,虽然可以取证,但较为繁琐。 民间借贷案件长期处于高发的状态,被告多为个人,且还款能力有限,容易导致此类案件诉讼难、执行难。 律师建议: 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轻易向别人借钱,即使借钱的,应要求出具书面的借条,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留存转账记录,相关记录应于借条相对应。 注意保留对方的手机号、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以及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配偶情况等,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能够尽可能挽回损失。
案件基本情况:
该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因工作认识,被告以家庭日常支出等为由,陆续向原告请求借款,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向被告提供了借款。截止起诉时,尚欠原告103090元未能偿还。
被告为了逃避还款,更换手机号、微信号,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人也找不到,原告通过多种途径始终找不到被告,更拿不回欠款,无奈之下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在律师的帮助下,原告收集整理了欠条、微信记录,并通过各种方式取得了被告对债务的确认,虽然被告拒绝出庭,最终,经过缺席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主张的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
律师点评:
本案中原告过于轻信被告,在提供借款的同时,没有要求被告全部出具借条,而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提供借款,由于对方账号变更等问题,虽然可以取证,但较为繁琐。
民间借贷案件长期处于高发的状态,被告多为个人,且还款能力有限,容易导致此类案件诉讼难、执行难。
律师建议:
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轻易向别人借钱,即使借钱的,应要求出具书面的借条,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留存转账记录,相关记录应于借条相对应。
注意保留对方的手机号、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以及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配偶情况等,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能够尽可能挽回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