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全程无律师=裸奔受审?看指定辩护人如何力挽狂澜,帮‘帮信罪’甲X守住最后一线生机!

办结日期:2025.09.18 主办律师:刘志慧

刘志慧

主办律师

内蒙古恃法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5647943943
锡林郭勒盟
已核验身份

“ 刘志慧律师,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已在内蒙古恃法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被司法行政系统评为“全盟优秀党员律师”。她深耕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企业合规三大板块,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尤擅长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熟悉草原牧区实际,能在复杂的行政、经济案件中精准防控法律风险,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

  律师作用亮点:   在本案中,辩护律师刘XX依法履行辩护职责,通过提出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在量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对司法公正的重要辅助作用。   案件背景:   乙方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提起公诉。甲方指控乙方在2024年8月至9月期间,为办理贷款,应他人要求注册公司、开设对公账户,并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电话卡等,用于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账户资金流水达360余万元,其中已查实诈骗资金88万余元,乙方获利4240元。   判决结果:   乙方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继续追缴违法所得4240元,上缴国库。

  律师作用亮点:   在本案中,辩护律师刘XX依法履行辩护职责,通过提出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在量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对司法公正的重要辅助作用。   案件背景:   乙方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提起公诉。甲方指控乙方在2024年8月至9月期间,为办理贷款,应他人要求注册公司、开设对公账户,并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电话卡等,用于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账户资金流水达360余万元,其中已查实诈骗资金88万余元,乙方获利4240元。   判决结果:   乙方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继续追缴违法所得424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