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咨询

张美河律师助力劳动者维权,成功讨回赔偿金与拖欠工资

办结日期:2025.02.24 主办律师:张美河

张美河

主办律师

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5750606770
乌兰察布市
已核验身份

“ 张美河律师,现在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执业,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专家库高级经济师专家,拥有8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专长于处理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房产纠纷等法律事务。张律师为人亲和友善,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受当事人的好评与信赖,被誉为当事人眼中的正义使者。 ”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申请人甲(甲)与被申请人乙(乙)因工资拖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发生争议,甲委托张美河律师作为代理人,向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案件背景: 甲于2021年10月25日入职乙公司,担任监理工作,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合同期限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2024年7月20日,乙公司以甲“无故旷工”为由,要求其离职,并于7月25日克扣甲3000元工资。8月1日,乙公司正式辞退甲,甲完成工作交接。甲认为乙公司的行为违法,遂提起仲裁。 申请人诉求: 1. 请求确认甲与乙公司于2024年8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5,678.22元; 3. 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2024年6月至7月拖欠的工资10,000元。 被申请人答辩: 乙公司辩称: 1. 甲存在无故旷工行为,给公司项目造成影响; 2. 甲的工资标准为底薪3000元+补助2000元,扣除社保后约4000元; 3. 公司未解除甲的劳动关系,且通知其返岗,但甲未返回; 4. 对于2024年6月至7月的工资需进一步核实。 仲裁委查明: 仲裁委查明,甲入职乙公司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乙公司为甲缴纳了社保。甲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4,825.47元。乙公司未提供甲旷工的有效证据,且扣除3000元工资的行为无合理依据。仲裁委认定双方于2024年8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裁决: 1. 确认甲与乙公司于2024年8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2. 乙公司向甲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8,952.82元; 3. 乙公司向甲支付2024年6月至7月的工资共计8633.44元。 在本案中,张美河律师作为甲的委托代理人,发挥了关键作用。她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准备,帮助甲梳理了案件事实,明确了仲裁请求。张美河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甲的入职申请、工资明细、谈话录音、微信截图等关键证据,成功证明了乙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并反驳了乙公司关于甲旷工的不实主张。最终,张美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甲争取到了合法的赔偿金和拖欠工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申请人甲(甲)与被申请人乙(乙)因工资拖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发生争议,甲委托张美河律师作为代理人,向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案件背景:

甲于2021年10月25日入职乙公司,担任监理工作,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合同期限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2024年7月20日,乙公司以甲“无故旷工”为由,要求其离职,并于7月25日克扣甲3000元工资。8月1日,乙公司正式辞退甲,甲完成工作交接。甲认为乙公司的行为违法,遂提起仲裁。

申请人诉求:

1. 请求确认甲与乙公司于2024年8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5,678.22元;

3. 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2024年6月至7月拖欠的工资10,000元。

被申请人答辩:

乙公司辩称:

1. 甲存在无故旷工行为,给公司项目造成影响;

2. 甲的工资标准为底薪3000元+补助2000元,扣除社保后约4000元;

3. 公司未解除甲的劳动关系,且通知其返岗,但甲未返回;

4. 对于2024年6月至7月的工资需进一步核实。

仲裁委查明:

仲裁委查明,甲入职乙公司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乙公司为甲缴纳了社保。甲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4,825.47元。乙公司未提供甲旷工的有效证据,且扣除3000元工资的行为无合理依据。仲裁委认定双方于2024年8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裁决:

1. 确认甲与乙公司于2024年8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2. 乙公司向甲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8,952.82元;

3. 乙公司向甲支付2024年6月至7月的工资共计8633.44元。

在本案中,张美河律师作为甲的委托代理人,发挥了关键作用。她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准备,帮助甲梳理了案件事实,明确了仲裁请求。张美河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甲的入职申请、工资明细、谈话录音、微信截图等关键证据,成功证明了乙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并反驳了乙公司关于甲旷工的不实主张。最终,张美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甲争取到了合法的赔偿金和拖欠工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