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杨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办结日期:2020.11.10 主办律师:包春兰

包春兰

主办律师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8609857979
大连
已核验身份

“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多年保险领域经验、了解保险产品;多年课程领域经验,了解课程产品;多年创业经验,了解企业需求;多起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经验。熟悉如下领域:民事案件:民间借贷、赠与、继承、合同、服务合同、仲劳动纠纷、婚姻家事、执行等纠纷;刑事案件:经济类犯罪,帮助类犯罪等。 ”

案件描述 杨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杨某与王某于2004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婚后双方共同在朝阳区购买了商品房一套,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2018年底,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的所有权。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和大额财产的分割问题,王某委托曹晓静律师代理离婚诉讼案件。经了解,双方以及各自家庭的经济状况都比较好,房子给哪一方,都有给对方折价款的经济能力。在诉讼中,经过细致梳理案件情况,我们认为,法院将房子判决给哪一方都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双方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在诉讼中,一方面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有利于争取房子的所有权;另一方面,我们与法官沟通,表示我方有支付房屋折价款的能力,且可以竞价取得房屋产权。经过开庭审理,我们代理的王某如愿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的所有权。

案件描述

杨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杨某与王某于2004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婚后双方共同在朝阳区购买了商品房一套,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2018年底,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的所有权。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和大额财产的分割问题,王某委托曹晓静律师代理离婚诉讼案件。经了解,双方以及各自家庭的经济状况都比较好,房子给哪一方,都有给对方折价款的经济能力。在诉讼中,经过细致梳理案件情况,我们认为,法院将房子判决给哪一方都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双方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在诉讼中,一方面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有利于争取房子的所有权;另一方面,我们与法官沟通,表示我方有支付房屋折价款的能力,且可以竞价取得房屋产权。经过开庭审理,我们代理的王某如愿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