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驻马店股权转让纠纷中股东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维权要点1

发布日期:2026-08-12 06: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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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德贞 律师

徐德贞

本文作者

公司债务纠纷公司法律顾问 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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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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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德贞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专注公司债务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注重案件细节,善于从证据中寻找证据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

Keywords / 关键词
公司股权转让股东权利优先购买权公司法法规股东代表诉讼

引言:股东优先购买权,你的“先买权”能守住吗?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的人合性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外部人购买拟转让股权的权利。然而,实践中,大股东或管理层往往通过“暗箱操作”侵害小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导致小股东权益受损。本文结合真实案例,深入解析主张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法律要点、维权路径及风险防范,助你守护股东权益。

一、案例聚焦:股东会决议“被签名”,优先购买权能否主张?

案情简介

某公司成立于2013年,原始股东包括程某伟(持股60%)、沈某江(持股10%)、袁某民(持股10%)、杨某亮(持股10%)、马某菊(持股10%)。2017年,公司未经召开股东会,由大股东程某伟委托中介机构伪造了《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将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增至6000万元,并调整了各股东的出资额。沈某江、袁某民等小股东对此毫不知情,签名均为伪造。

后沈某江、袁某民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及章程无效。经司法鉴定,决议和章程上的签名确非本人书写。法院最终判决:案涉公司章程无效,股东会决议因未实际召开股东会而不成立。

核心争议:优先购买权是否被侵害?

本案虽未直接涉及股权转让,但增资行为实质上稀释了原股东的持股比例,间接影响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若在此过程中,大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甚至伪造签名,则小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必然被侵害。

二、法律分析: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认定标准与救济路径

1.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常见情形

  • 未履行通知义务: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未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或者通知内容不完整(如未告知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同等条件”)。
  • 伪造签名、虚构股东会决议:大股东或管理层通过伪造其他股东签名,制作虚假股东会决议,绕过优先购买权程序。
  • 恶意串通抬高价格:转让股东与外部受让人恶意串通,设置不合理高价或苛刻条件,迫使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 增资扩股稀释股权: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变相降低小股东持股比例,间接侵害其优先购买权。

3. 如何主张优先购买权被侵害?

  • 收集证据: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通知函件、邮件、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明转让事实及未履行通知义务。
  • 申请司法鉴定:如股东会决议或协议上的签名系伪造,可申请笔迹鉴定,确认签名真实性。
  • 提起诉讼:向法院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不成立,或者主张撤销相关转让行为,并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主张损失赔偿:若因侵害行为导致股权价值贬损或丧失投资机会,可要求侵权股东赔偿损失。

4. 本案启示:股东会决议不成立与优先购买权的关系

本案中,法院认定股东会决议因未实际召开会议而不成立,章程因非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这为小股东维权提供了重要思路:当大股东通过伪造签名、虚构决议等方式侵害优先购买权时,小股东可以直接请求确认相关文件无效或不成立,从而恢复原有股权结构,为后续维权扫清障碍。

三、风险提示:股东优先购买权维权的“痛点”与应对

1. 痛点一: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未通知”

  • 应对:保存好公司内部通讯记录、会议通知、邮件往来等。若公司未提供书面通知,可主张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2. 痛点二:时效问题,错过行使期限

  • 应对: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十日内”,超过期限则丧失权利。建议股东定期关注公司股权变动,必要时主动查询工商登记信息。

3. 痛点三: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

  • 应对:关注公司章程是否对股权转让设置了特殊限制(如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若章程未规定,可依据《公司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4. 痛点四:增资扩股中的“蒸发”风险

  • 应对:小股东应积极参与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进行表决。若发现增资存在恶意稀释目的,可请求法院撤销相关决议。

四、律师建议:如何防范优先购买权被侵害?

1. 投资前:审查公司章程

  • 确认章程中是否有关于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通知、股东会召开程序等条款。建议明确约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2. 持股中:主动获取信息

  • 定期查阅公司工商档案,关注股权变更、增资等重大事项。发现异常变动,立即咨询专业律师。

3. 维权时:及时行动

  • 一旦发现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应立即收集证据,并在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股权被转移。

4. 诉讼策略:从细节突破

  • 本案中,法院通过笔迹鉴定确认签名伪造,进而认定决议不成立。类似案件中,可申请司法鉴定、调取工商档案、询问证人等方式,从证据细节中寻找突破点。

五、结语:小股东权益不容侵犯,专业律师助你维权

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重要权利,但实践中常被大股东或管理层漠视。当遭遇“被签名”“被开会”等情形时,切莫忍气吞声。通过司法途径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不成立,是恢复股权结构、保护优先购买权的有效路径。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错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徐德贞律师,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专注公司债务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注重案件细节,善于从证据中寻找证据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如您有优先购买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或其他公司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常见问答(20-50组)

  1. 问:股东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可以起诉到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吗?
    答:可以,公司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例如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 问:大股东伪造我的签名转让股权,我该怎么办?
    答:立即收集工商档案、鉴定笔迹,并起诉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不成立,主张优先购买权。

  3. 问: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通知我吗?
    答:必须书面通知,并告知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同等条件”,否则侵害你的优先购买权。

  4. 问:我在新蔡县,发现公司股权被擅自变更,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可向公司住所地(如驻马店市驿城区)或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

  5. 问: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行使,过期可能丧失权利。

  6. 问:公司增资扩股,小股东如何保护优先购买权?
    答:增资扩股应经股东会决议,若未通知你或恶意稀释,可请求撤销决议。

  7. 问:股东会决议上我的签名是假的,但法院判决议无效,能恢复原股权吗?
    答:可以,确认无效后,工商登记应恢复至原状态,你可继续主张优先购买权。

  8. 问:转让股东未通知我,直接与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答:该协议可能因侵害优先购买权而被撤销,但需在30日内起诉。

  9. 问:我在驻马店市,聘请律师处理优先购买权纠纷,费用大概多少?
    答:费用因案件复杂程度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如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

  10. 问:大股东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否认侵害优先购买权,怎么办?
    答:由转让方承担已通知的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则视为未通知。

  11.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答: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通知函、转账记录、公司章程、工商档案等。

  12. 问:公司法定代表人擅自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可以,法定代表人的行为需经股东会授权,否则可主张无效。

  13. 问:我在驿城区,发现公司股权被低价转让,如何维权?
    答:可主张转让价格不合理,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请求撤销转让。

  14. 问:股东优先购买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一般为3年,但行使优先购买权本身有30日除斥期间。

  15. 问: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有效吗?
    答:有效,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16. 问:大股东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增资,实际上稀释小股东,合法吗?
    答:不合法,若增资目的为恶意稀释,可请求法院撤销。

  17. 问:我在新蔡县,公司注册地在驻马店市,该去哪里起诉?
    答:到公司住所地法院,即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18. 问: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答:可以,如因侵害导致股权价值贬损,可要求侵权股东赔偿。

  19. 问:股东会决议被确认不成立,之前依据该决议的股权转让有效吗?
    答:无效,需恢复原状,受让人应返还股权。

  20. 问:小股东如何防止大股东伪造签名?
    答:定期查询工商档案,发现异常立即申请鉴定,并起诉确认签名真实性。

  21.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律师如何从证据中找到突破点?
    答:重点审查签名真实性、通知方式、会议记录、工商档案等细节。

  22. 问:公司未召开股东会,直接作出的增资决议有效吗?
    答:不成立,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不成立。

  23. 问:转让股东通知我,但只给3天考虑时间,合法吗?
    答:不合法,应给予合理期限,通常不少于30日。

  24. 问:我在驻马店市,想咨询公司股权纠纷,该找哪个律师?
    答:建议找专注公司法律顾问的律师,如徐德贞律师,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

  25. 问:大股东伪造我签名,将股权转让给自己,如何维权?
    答:起诉确认转让协议无效,并请求撤销工商变更登记。

  26.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答:可以,在诉讼中可申请冻结股权,防止转让。

  27. 问:公司股东会决议被确认无效,会影响后续股权转让吗?
    答:会,无效决议导致的变更应予撤销,恢复原状。

  28. 问:我在新蔡县,公司地址在驿城区,起诉需要到驿城区法院吗?
    答:是的,一般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29. 问:小股东如何证明大股东“恶意串通”侵害优先购买权?
    答:收集转让价格不合理、转让过程不透明、关联关系等证据。

  30. 问:股东优先购买权纠纷,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工商档案吗?
    答:可以,法院可依申请调取公司工商、银行流水等资料。

  31. 问:大股东以“公司增资”名义,实际是向自己低价转让股权,合法吗?
    答:不合法,可主张增资决议无效,并行使优先购买权。

  32. 问:公司章程中能否约定“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特定股东”?
    答:可以,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无效。

  33. 问: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我能否直接要求受让人返还股权?
    答:需先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再要求返还,但受让人善意取得除外。

  34. 问:我在驿城区,公司大股东是外地人,起诉后需要去外地开庭吗?
    答:一般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开庭在驻马店市驿城区。

  35.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鉴定签名真伪的费用谁承担?
    答:起诉时可由原告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36. 问:公司未通知我,就将股权转让给外部人,我能否主张优先购买?
    答:可以,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37. 问:大股东伪造小股东签名,但小股东未及时发现,是否丧失权利?
    答:不一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仍可主张。

  38.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律师如何寻找突破点?
    答:关注签名、通知程序、会议记录、工商档案等细节,徐德贞律师擅长此类案件。

  39. 问:我在新蔡县,公司注册地在驻马店,能否在当地法院起诉?
    答:若侵权行为发生在新蔡,也可向新蔡县人民法院起诉。

  40. 问:公司章程中“优先购买权”条款被大股东私自修改,有效吗?
    答:无效,修改章程需经股东会决议,且不得侵害小股东权利。

  41. 问:优先购买权被侵害,能否同时要求赔偿律师费?
    答:可以,但需有合同约定或法律依据,通常败诉方承担诉讼费。

  42. 问:公司增资扩股,小股东无力认缴,是否丧失优先购买权?
    答:不丧失,但可能因未及时认缴而承受股权稀释的后果。

  43. 问:我在驿城区,发现公司股权被转让,如何查询工商信息?
    答:可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44. 问:大股东伪造我签名,我能否直接报警?
    答:可以,伪造签名可能涉嫌伪造公文、证件罪,但民事诉讼仍是主要途径。

  45.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转让股东死亡,如何处理?
    答:继承人可继承股权,但其他股东仍享有优先购买权。

  46. 问:公司章程规定“优先购买权需经董事会同意”,有效吗?
    答:可能无效,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不得通过章程剥夺。

  47. 问:我在新蔡县,公司大股东是驿城区人,起诉时能否申请回避?
    答:可以,若法官与被告有利害关系,可申请回避。

  48.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恢复工商登记、返还股权等。

  49. 问: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避免被大股东暗中侵害?
    答:定期查阅工商档案,参加股东会,保留所有书面通知,必要时聘请法律顾问。

  50. 问:我在驻马店市,想咨询优先购买权纠纷,徐德贞律师擅长吗?
    答:徐德贞律师专注公司债务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注重细节,善于从证据中寻找突破点,适合处理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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