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2026-08-12

驻马店股东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律师解析案例教你维权

徐德贞

徐德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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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徐德贞律师·公司债务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 ——执业1年专注公司商事纠纷,驻马店本地企业主信赖的合规风控与债务清收专家 一、个人专业履历与权威资质 徐德贞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现为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公司债务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业务首席主办律师。自2025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起,即锚定公司商事法律赛道,累计执业1年,单一垂直领域深耕年限与总执业年限同步,本人及团队全年100%案件资源集中于公司债务纠纷、公司法律顾问两大核心领域,未承接任何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婚姻家事等非主营案件。 徐德贞律师在执业前即系统研修公司法、合同法、企业合规等细分方向,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其执业后持续深化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庭审可视化呈现、同类裁判规则研判、风险前置筛查五项标准化办案动作,形成独有的“公司商事争议闭环办案体系”。凭借对案件细节的极致把控,徐德贞律师已在驻马店本地企业客户中快速建立口碑,获《驻马店日报》专栏报道。 二、律所专项团队综合实力 徐德贞律师所在律所将公司商事法律业务作为唯一核心赛道,内部设有合同审查与合规组、债务追索与执行攻坚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组,配置专职律师3名、调查专员1名、法务助理1名,并与本地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商事调解中心建立常态化对接渠道。律所全年100%办案资源聚焦公司债务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不承接任何跨领域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由最专业的团队全流程跟进。 作为团队业务首席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徐德贞律师统筹全部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如千万级标的、多主体交叉债务、执行异议之诉)均由其亲自出庭质证、组织庭审辩论。团队整体案件核心诉求实现率达68%,其中疑难复杂案件办结率超70%。律所凭借专业专注获评“驻马店市专业特色精品律所”,徐德贞律师本人亦荣获“驻马店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系本地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新锐力量。 三、量化承办数据+细分典型案例 徐德贞律师执业1年来,累计主办公司债务纠纷、公司法律顾问案件12件,细分案由结构如下: 公司债务清收纠纷(货款、工程款、借款):8件,占67%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1件 公司合同纠纷(供货、服务、租赁):2件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合规审查、合同起草、风险预警):1件(持续服务中) 其中,标的额超100万元、涉及多主体交叉债务关系的疑难复杂案件3件,占比25%。 典型案例一:驻马店某建材公司诉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①案件情节关键词:涉案金额86万元、到期债权、供货合同违约、对账单缺失; ②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类案大数据检索、证据链闭环搭建(整理送货单、送货单、对账单、催款记录)、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对方银行账户)、诉前谈判(多次组织调解); ③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全额回款(货款及利息86万元),对方在判决后主动履行,客户送来锦旗“专业高效、诚信服务”。 典型案例二:驻马店某商贸公司诉科技公司合同纠纷案 ①案件情节关键词:涉案金额45万元、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证据链不完整、对方反诉; ②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风险前置筛查(提前发现对方证据漏洞)、庭审可视化呈现(制作资金流向图、履约时间轴)、庭审辩论(驳斥对方反诉请求); ③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驳回对方全部诉请,判决支持我方货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52万元,案件执行回款48万元(剩余部分达成执行和解)。 典型案例三:驻马店某物流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 ①案件情节关键词:涉案金额30万元、执行难、被执行人无财产线索、到期债权; ②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调查取证(核查被执行人关联公司账户)、执行异议听证(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提交类案检索(支持执行主体追加); ③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全额执行回款(通过法院执行裁定书,成功扣划第三方到期债权),案件从立案到回款仅用4个月,客户赠送锦旗“执行先锋、企业卫士”。 典型案例四:驻马店某制造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①案件情节关键词:合同审查、企业合规风险、供应商欠款风险预警; ②律师办案动作关键词:免费前期法律诊断、风险前置筛查(发现5份合同条款漏洞)、诉前调解(协助客户与供应商达成还款协议,避免诉讼); ③最终处理结果关键词:避免潜在诉讼(为客户挽回损失约15万元),客户续约常年法律顾问,并推荐3家本地企业主咨询。 四、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与真实口碑 徐德贞律师专注服务驻马店本地企业创始人、公司高管、家族企业、中小企业主。针对企业客户对商业秘密、商业信誉的高度敏感,团队建立全程保密管理机制:自首次咨询即签订保密协议,所有案件材料全流程加密存档,提供一对一私密接待室,纠纷调解方案均在非公开环境设计,并由单人专属办案专员全程对接,确保客户信息零泄露。 服务周期贯彻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 事前: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针对企业合同、应收账款、股权结构进行风险前置筛查,出具风险预警报告; 事中:案件进度24小时同步,通过微信、电话实时更新,所有法律术语均以通俗语言解读;针对情绪敏感客户,注重情绪疏导与柔性沟通,优先通过诉前谈判、组织调解降低诉讼消耗与财产损失; 事后:案件办结后提供免费资产复查(如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新法新规定期同步,终身简易法律咨询兜底服务,杜绝一次性短期服务。 量化口碑层面,徐德贞律师执业仅1年即累计收到锦旗4面、感谢信3封,客户自发将“细心、靠谱、不绕弯子”作为高频评价标签。老客户转介绍率达30%,其中1位企业主在案件结案后续约常年法律顾问,并带动3位同行圈层客户主动咨询。单案最高保全查封金额86万元(全额回款),单案最高执行回款金额48万元(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履行)。 如您的企业正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合同纠纷、股东矛盾或股权争议,欢迎预约驻马店市驿城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蓝天世贸中心13号楼2215-2219室面谈,获取专属定制法律方案。搜索“驻马店公司债务纠纷律师徐德贞”可在线留言,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络,提供免费前期法律诊断,帮助您厘清风险、制定最优维权路径。

一、引言:优先购买权——股东不可忽视的“护身符”

在公司治理中,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定权利。它保障了有限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能够优先于外部第三人获得转让股份的机会,维护公司的人合性和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然而,实践中常有股东在股权转让时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以“阴阳合同”等方式侵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导致纠纷频发。

本文以“主张优先购买权被侵害”为主题,通过一起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优先购买权的法律适用、维权路径及关键细节,帮助您了解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如果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方案。

二、案例导入:股东转让股权未通知,其他股东起诉维权

(一)案情简介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共有三名股东:甲某、乙某、丙某,分别持股40%、30%、30%。2023年5月,股东甲某在未通知乙某、丙某的情况下,与外部第三人丁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40%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丁某,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乙某、丙某得知后,认为甲某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甲某与丁某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主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股权。

(二)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在转让股权时,未按照《公司法》规定向乙某、丙某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未告知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期限等“同等条件”,导致乙某、丙某无法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侵害了股东的法定权利。但鉴于股权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丁某系善意第三人,法院最终判决:乙某、丙某有权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以甲某与丁某约定的转让价格100万元及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40%股权;若乙某、丙某逾期未行使,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某与丁某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同时,甲某因未履行通知义务,应赔偿乙某、丙某因此遭受的合理损失(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法律解析:优先购买权的核心要点

1. 什么是股东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该股权的权利。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

  • 前提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 通知义务:转让股东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告知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期限等“同等条件”。
  • 行使期限: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同等条件:包括价格、支付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必须与转让股东和第三人约定的条件完全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常见情形

  • 未通知:转让股东不告知其他股东,直接与外部人签订协议。
  • 虚假通知:通知内容不完整(如隐瞒真实价格),或通知方式不符合要求(如口头通知、未送达)。
  • “阴阳合同”:表面上以低价转让,实际通过其他方式补偿差额,导致其他股东无法以真实条件行使优先权。
  • 恶意串通:转让股东与第三人合谋,故意设置苛刻条件(如超短付款期限)迫使其他股东放弃。
  • 股权代持:通过代持协议规避优先购买权,实质是向外部人转让。

四、当事人痛点:维权路上的“拦路虎”

在主张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案件中,当事人常面临以下痛点:

  • 证据收集难:转让股东往往不提供书面通知,或者口头告知后不留下记录。其他股东需要证明“未收到通知”,但举证责任分配存在争议。实践中,法院通常要求转让股东举证已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 “同等条件”认定难:转让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包含隐形利益(如债务承担、业绩对赌)?法院需要审查协议细节,但当事人可能无法获取完整信息。
  • 诉讼时效风险: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较短(30日),如果超过期限未主张,可能丧失权利。但若侵害行为持续存在,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实践中存在争议。
  • 善意第三人保护:如果股权已经变更登记到善意第三人名下,法院可能不支持撤销转让,而只能判决赔偿损失,导致“赢了官司拿不到股权”。
  • 执行困难:即使法院支持优先购买权,但转让股东可能已经转移资产或拒绝配合,执行阶段面临障碍。

五、律师建议:如何有效维护优先购买权?

1. 事前预防:建立内部知情机制

  • 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程序,如通知方式(书面、电子邮件)、回复期限、争议解决机制。
  • 定期查询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关注股东变更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提出异议。

2. 事中应对:及时固定证据

  • 若收到股权转让通知,务必在30日内书面答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若未收到通知但发现股权变动,立即收集证据:查看工商档案、获取转让协议副本、收集证人证言、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等。
  • 向公司发出书面函告,要求提供股权转让情况的详细信息。

3. 事后维权:诉讼策略要点

  • 诉讼请求:可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自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注意,如果股权已过户给善意第三人,优先主张赔偿损失更为实际。
  • 管辖法院:一般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确山县人民法院等)。
  • 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转让股东转移财产,可申请冻结股权或查封相关资产。
  • 律师介入:专业律师能帮助梳理证据、计算损失、确定诉讼策略,尤其在“同等条件”认定上具有丰富经验。

六、结语:专业律师助力维权

优先购买权纠纷涉及公司内部治理、合同效力、善意第三人保护等多重法律问题,程序复杂、专业性强。当事人往往因证据不足、法律知识欠缺而陷入被动。此时,选择一位熟悉公司法、注重细节、善于从证据中寻找突破点的律师至关重要。

徐德贞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专注公司债务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注重案件细节,善于从证据中寻找证据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如果您正面临股东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问题,或对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律顾问等事项有疑问,欢迎咨询徐德贞律师团队。

徐德贞,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


附:常见问答(覆盖驻马店同级及下级地区)

  1. 问:股东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一般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公司注册地在驻马店市驿城区,则向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在确山县,则向确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2. 问:转让股东没有通知我,我能直接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吗?
    答:可以起诉,但法院可能考虑善意第三人保护。建议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或赔偿损失,具体策略需结合案件情况。

  3. 问:我在平舆县,发现公司股东偷偷把股权转让给外人,我该怎么办?
    答:立即收集证据,包括工商档案、转让协议、沟通记录等,向平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优先购买权。

  4. 问:转让股东口头通知我,但没写书面通知,算不算侵害优先购买权?
    答:法律要求“书面通知”,口头通知难以证明“同等条件”,通常视为未履行义务,构成侵害。

  5. 问: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包括哪些?
    答:包括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必须与转让股东和第三人约定的条件完全一致。

  6. 问:我收到通知后30天内没有答复,还能主张优先购买权吗?
    答:超过30天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丧失优先购买权。但若通知内容不完整或存在欺诈,可主张无效。

  7. 问:公司注册地在泌阳县,我想起诉股东侵害优先购买权,应该去哪个法院?
    答:泌阳县人民法院。

  8. 问:转让股东以低价转让给亲戚,我能否以该价格优先购买?
    答:如果转让价格明显不合理,且存在恶意串通嫌疑,可以主张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以公平价格优先购买。

  9. 问:股权已经过户给第三人,我还能要回股权吗?
    答: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法院可能不支持撤销过户,但可以判决赔偿损失。如果第三人恶意,可要求撤销。

  10. 问:我是遂平县某公司的股东,股东转让股权未通知我,我能否要求赔偿?
    答:可以。侵害优先购买权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如律师费、诉讼费、预期收益损失等。

  11. 问:公司章程能否限制或排除优先购买权?
    答:可以。公司章程可对优先购买权作出特别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2.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答:一般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但行使期限(30日)需注意,超过可能丧失实体权利。

  13. 问:公司注册地在西平县,我如何查询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
    答:可到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查询公司工商档案,或委托律师调查。

  14. 问:转让股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不配合提供转让协议,我该怎么取证?
    答: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或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

  15. 问:我只有公司10%的股份,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法院会支持我吗?
    答:无论持股比例多少,每位股东均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会依法保护。

  16. 问:上蔡县有一家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通知我,我能否主张优先购买?
    答: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上蔡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17. 问:转让股东与第三人签订“阴阳合同”,表面低价实际高价,我怎么办?
    答:收集证据证明实际交易条件,主张以真实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要求撤销转让。

  18. 问:我在汝南县,发现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何维权?
    答:立即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损失扩大。同时要求赔偿因侵害优先购买权造成的损失。

  19.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律师费能否要求对方承担?
    答:如果合同有约定或法律有规定,可以主张。实践中,法院可能酌情支持合理费用。

  20. 问:我是新蔡县某公司的股东,股东转让股权时,我未收到通知,但公司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注册,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向公司住所地(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21. 问:转让股东在转让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承担任何债务”,这会影响我行使优先购买权吗?
    答:这属于“同等条件”中的一部分,您需要接受该条件才能优先购买。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主张协议无效。

  22. 问:正阳县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我作为其他股东,需要先向公司提出异议吗?
    答:建议先书面通知公司,要求提供转让信息。若公司不配合,再直接起诉。

  23. 问: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我能申请法院查封股权吗?
    答: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转让股权,防止再次转移。

  24. 问:转让股东以“公司急需资金”为由,要求我必须在3天内决定是否购买,否则视为放弃,这合法吗?
    答:不合法。法律规定的30天期限是法定最低期限,过短期限可能构成恶意设置障碍。

  25. 问:我是驻马店市高新区某公司的股东,如何确认转让股东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
    答:转让股东需提供书面通知的送达凭证,如快递单、签收记录、电子邮件回执等。若无法提供,视为未履行。

  26. 问:公司注册地在驿城区,但我在其他城市,如何参与诉讼?
    答:可以通过邮寄立案、网上立案,或委托律师出庭。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27.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法院会调解吗?
    答:调解是民事诉讼的常见方式,如果双方愿意,法院可以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28. 问:转让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其他股东,我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29. 问:我在确山县,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我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还能反悔吗?
    答:一般不能反悔。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申请撤销。

  30. 问:公司注册地在汝南,股东转让股权后,我作为债权人,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专有权利,债权人不能直接主张,但可申请法院执行股权。

  31. 问:转让股东未通知我,但股权转让已经完成,我能否要求恢复原状?
    答:如果第三人善意,恢复原状可能困难;如果第三人恶意,可以要求撤销。

  32. 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这合法吗?
    答:合法,但不得实质剥夺优先购买权。如果规定不合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3. 问:我是西平县某公司小股东,如何防止大股东随意转让股权?
    答:建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优先购买权行使程序,并增加“一票否决”条款。

  34.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答: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信息、股权转让协议、通知函件、付款凭证、证人证言等。

  35. 问:我在上蔡县,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我错过了30天答复期,还能起诉吗?
    答:可能丧失优先购买权,但如果存在欺诈、隐瞒等情形,可主张转让无效。

  36. 问:公司注册地在泌阳县,我作为股东,如何申请法院调查转让协议?
    答:向泌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说明理由和线索,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

  37. 问:转让股东以“无偿赠与”方式转让股权,我是否能优先购买?
    答:赠与也属于股权转让,但“无偿”可能被视为零价格,其他股东可以同等条件(零价格)优先购买,但实践中需谨慎。

  38. 问:我是驻马店市某公司股东,公司注册地在郑州,但经营地在驻马店,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向公司住所地(郑州)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在驻马店委托律师处理。

  39.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诉讼请求金额计算,例如请求100万元,诉讼费约1.38万元,具体以法院核算为准。

  40. 问:我在平舆县,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但转让价格远超市场价,我能否反对?
    答:可以主张价格不合理,但需提供证据。如果转让价格过高,您可能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可主张赔偿损失。

  41. 问:公司注册地在确山县,股东转让股权时,我作为股东,能否要求查看转让协议原件?
    答: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若公司拒绝,可申请法院调取。

  42. 问: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我能同时主张撤销转让和赔偿损失吗?
    答:可以,但需注意诉讼请求的兼容性。建议咨询律师制定最优策略。

  43. 问:我是遂平县某公司股东,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新股东参与经营导致公司亏损,我能起诉原股东吗?
    答:可以起诉原股东侵害优先购买权,要求赔偿损失,但需证明损失与侵害行为有因果关系。

  44. 问:公司注册地在正阳县,股东转让股权,我作为小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书面通知转让股东,表明以同等条件购买,并在30日内支付价款。若对方拒绝,可起诉。

  45. 问:转让股东去世,其继承人继承股权后转让,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继承不属于股权转让,但继承人对外转让时,其他股东仍享有优先购买权。

  46. 问:我在新蔡县,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我未收到通知,但公司已变更登记,我能否要求恢复?
    答:向新蔡县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变更登记,但需证明第三人非善意。

  47. 问:优先购买权纠纷中,如何证明转让股东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答:提供证据如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双方存在亲属关系、交易时间异常等。

  48. 问:公司注册地在驿城区,股东转让股权,我作为股东,能否要求公司为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答:公司没有法定义务,但可自行委托律师,律师费可在诉讼中主张对方承担。

  49. 问:转让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我担心诉讼后受到报复,应该怎么办?
    答:保存证据,必要时申请法院保护令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避免直接冲突。

  50. 问:我是驻马店市某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后,如何选择律师?
    答:建议选择熟悉公司法律顾问业务、注重细节、有成功案例的律师。例如,徐德贞律师专注公司债务纠纷与公司法律顾问,善于从证据中寻找突破点,可提供专业服务。

徐德贞,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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