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2026-06-27

济南婚约存续期间赠与财产分割的公序良俗审查要点1

朱英娜

朱英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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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婚约财产纠纷与继承纠纷,以细腻洞察与严谨证据链在情感与法律间平衡,用温度与专业守护山东及周边当事人的核心权益。

好的,我是朱英娜律师,一名专注于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领域的法律工作者。今天,我们通过一起发生在山东商河县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例,深入探讨“婚约存续期间赠与财产分割的公序良俗审查”这一核心议题。案件虽小,却折射出许多人在谈婚论嫁时容易忽略的法律盲区。希望这篇文章能帮您理清思路,规避风险。


婚约存续期间赠与财产分割的公序良俗审查 —— 以案说法,守护你的“彩礼”与“真心”

一、案件回顾:一份彩礼,两种定性

2016年,山东平阴的姜与商河的李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当年举行订婚仪式。订婚当天,姜父母交给李一家共计37800元现金。后二人感情破裂,姜起诉要求李返还全部订婚礼金,理由是自己无正式工作,这笔钱给家庭造成了困难。李辩称,两人并未正式订婚,那只是普通聚餐,且收到的只是6000元红包用于买首饰和衣服,同时还反称姜曾向她借款三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结合订婚书、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及公安机关询问笔录,认定:其中31800元为按农村习俗给付的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应当返还;而另外6000元用于购买首饰衣物,属于一般赠与,不予返还。至于李主张的借款,因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院未在本案中处理。

此案精准划定了“彩礼”与“普通赠与”的界线,也体现了婚约财产纠纷中公序良俗原则的核心作用。

二、核心痛点法律解析:公序良俗如何审查?

1. 彩礼的法律性质:附条件的赠与,而非“买断钱”

  • 定性依据:彩礼是我国农村及其他地区普遍存在的婚俗,其核心目的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在法律上,它被定性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虽登记但共同生活短暂,条件不成就时,赠与人可要求返还。
  • 公序良俗审查点:法院在认定彩礼时,会考察当地风俗习惯(如订婚仪式、给付金额、出席人员等)。本案中,姜提交的订婚书、双方家人合影、三位证人证言,以及与李父亲派出所陈述的相互印证,共同证明了“履行订婚仪式并给付彩礼”这一事实。公序良俗并不否定彩礼的合理性,而是要求其符合当地公认的婚嫁礼仪

2. 普通赠与的界限:恋爱中的“心意”无需返还

  • 区分关键:那6000元买首饰的钱,法院为何认定为赠与?因为李在答辩中承认收到该款,且双方都认可其用途是“买首饰和衣服”。这类小额、消费性、非以结婚为直接目的的钱物,属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公序良俗鼓励情感表达,不强制事后索回。
  • 当事人痛点:很多案件中,一方主张“这是彩礼”,另一方坚称“这是恋爱花费”。法院会综合以下因素:
    • 金额大小:大额(如数万元)更倾向彩礼;小额(几千元)更倾向赠与。
    • 给付时间:临近结婚或订婚日期的,彩礼可能性高;日常节日、生日的,更可能是赠与。
    • 用途证据:是否有转账备注“彩礼”“订婚礼金”?是否有聊天记录明确约定?
    • 家庭经济状况:给付是否超出合理负担?本案姜强调家庭困难,正是为了佐证彩礼性质。

3. 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证据链是关键

  • 本案启示:姜之所以能拿回31800元,关键在于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
    • 书面证据:订婚书(虽然简陋,但有效);
    • 视听资料:订婚现场照片;
    • 证人证言:邀请刘胜利等三位亲戚作证;
    • 官方文件:法院依申请调取的派出所询问笔录(姜与李父亲均承认“彩礼31800元”)。
  • 反例:李虽主张姜借款,但仅提供微信转账记录,且未证明是借款(而非赠与或共同消费),法院因此不予处理。

律师提醒: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纠纷,务必提前固定以下证据:

  1. 给付凭证: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备注“彩礼”“订婚钱”;现金交付时的录音、录像或在场人证。
  2. 沟通记录:讨论订婚、结婚事宜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注意合法性)。
  3. 婚礼筹备证据:酒店订单、婚纱照合同、婚车租赁等,可佐证双方已进入实质结婚阶段。

4. 公序良俗原则的深度审查:平衡自由与秩序

我国《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婚约财产纠纷中,法院审查时不只看“是否结婚”,更考虑:

  • 给付方的主观目的:是否以结婚为最终目标?
  • 收受方的行为:是否利用了对方的结婚期待?
  • 返还的合理性: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或已有子女,法院会酌情扣减返还比例(本案因未共同生活,全额返还彩礼)。

本案判决书引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但核心逻辑仍是公序良俗:认可彩礼习俗的合法性,同时防止一方借婚约索取不当利益。

三、律师说法:用温度与专业守护你的权益

作为专注婚姻家庭与继承的律师,我深知这类案件背后不仅是几万块钱,更是一段感情的终结、两个家庭的撕裂。在山东及周边地区,彩礼普遍数额不菲,许多年轻人因为不懂法律而吃亏:

  • 如果你给了彩礼却未能结婚,不要羞于维权,法律支持你附条件赠与的返还请求。
  • 如果你收到的钱物被对方要求返还,请区分是“彩礼”还是“赠与”,保留好反驳证据。
  • 如果对方在恋爱期间频繁“借钱”,记得要求出具借条,并备注借款用途,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为赠与。

我的工作,就是在情感与法律之间找到平衡——用细腻洞察理解你的委屈,用严谨证据链为你构建胜诉路径。不让你因一段没走到底的感情,再背负本不该承受的经济损失。


四、相关一句话问答(常见痛点速查)

  1. 问:订婚时给的“改口费”“见面礼”算彩礼吗? 答: 通常算,因为这些钱物以确定婚约关系、推进结婚为目的,但具体需结合金额和当地习俗判断。

  2. 问:恋爱期间我给对方转账买手机、付房租,分手能要回吗? 答: 大概率不能,除非你能证明转账时明确约定是“借款”且有借条,否则法院常认定为恋爱期间的赠与。

  3. 问:双方已同居半年但未领证,彩礼还能全额要回吗? 答: 不一定。法院会考虑共同生活时长、是否生育子女等因素,酌情返还部分甚至不予返还。

  4. 问:对方把彩礼花掉了(如买车、旅游),还能要求返还吗? 答: 可以要求返还现金价值。如果对方恶意挥霍,你可能需要举证其主观恶意,以争取更多赔偿。

  5. 问:我给了彩礼但对方父母收下,我能起诉对方父母吗? 答: 实践中通常起诉收受方本人(你的恋爱对象),若其父母共同收受,可列为共同被告。


朱英娜,山东钧淼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以细腻洞察与严谨证据链在情感与法律间平衡,用温度与专业守护山东及周边当事人的核心权益。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难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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