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06-22

日照合同无效时,工程款主张的实操要点与法律依据

王名成

王名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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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成律师,执业17年,山东某律所资深律师,专注建筑工程合同与房产纠纷,以日照为核心覆盖山东,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累计办案400+、胜诉率超90%,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超2亿元。

建筑工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因转包、违法分包或无资质施工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工程已完工甚至投入使用,承包方如何合法要回工程款?本文提供一套实操步骤,帮你守住核心利益。

第一步: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以下情形合同无效:

  •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挂靠);
  •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 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

实操提示:不是合同无效就什么都拿不到,关键在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第二步:锁定“工程款主张权”的核心证据

合同无效不影响事实上的施工和验收记录。你需要收集:

  • 施工过程证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验收单、施工日志、现场签证单;
  • 结算证据:经发包方签认的工程量清单、结算书、往来函件、会议纪要;
  • 工程合格的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签字文件、工程交付使用记录(如发包方已实际使用,视为认可质量合格)。

特别注意:如果工程不合格,承包方无权主张工程款,甚至要赔偿发包方修复费用。

第三步:依据《民法典》第793条主张“折价补偿”

《民法典》第79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实操路径

  1. 先与发包方协商,要求参照合同约定单价或计价方式结算;
  2. 协商不成,可起诉至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优先),诉讼请求写“请求判令被告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xxx 元”;
  3. 若合同没有明确单价,可申请司法鉴定,按当地定额或市场价评估。

第四步:注意事项——谁起诉、何时起诉

  • 谁可以起诉:实际施工人(包括挂靠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总包方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还可追加总包方为共同被告。
  •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3年内。常见起算点是竣工验收日或结算书送达日。

第五步:特殊情形处理

  • 合同无效且工程未完工:若发包方主动停工或合同无法继续,可对已完合格部分主张折价补偿。
  • 管理费处理:转包合同中的“管理费”条款无效,但实际施工人为施工支出的管理成本,可获得部分支持。

结尾延展

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白干”,但要拿到工程款,质量合格是前提证据完整是根基。实操中,很多承包方因未及时固定证据、或错过诉讼时效而败诉。建议在发生纠纷初期就咨询专业律师,尤其是涉及大额工程款时,委托律师介入谈判或诉讼,往往能事半功倍。

作者:王名成,山东知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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