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2026-06-13

南京跨国离婚父母汇款定性:赠与还是借款?解析与指南

汤井保

汤井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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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井保律师,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专注借款合同、婚姻离婚、劳动纠纷三大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擅长梳理借贷纠纷事实、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应对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问题,始终以专业视角制定解决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严谨高效,深得委托人认可。

在跨国婚姻中,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后,父母汇款的归属问题常成为争议焦点。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拆解法院如何认定该笔款项性质,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证据留存与诉讼策略,助你在离婚纠纷中保护自身权益。

一、案情回顾:215000元汇款引发的离婚拉锯

原告韦某与被告高某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结婚后长期分居两国,仅共同生活50余天。感情破裂后,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围绕一项关键款项展开激辩:2015年2月,高某父母将名下房产出售所得215000元汇至韦某账户。高某主张该款系父母委托韦某转交的创业借款,韦某仅转交100000元,应返还剩余115000元;韦某则辩称该款为双方赠与,且已消费完毕。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未提交证据证明该款项系委托转交,且涉及案外人(高某父母)利益,故本案不予处理,准予离婚。

二、争议焦点深度分析:父母汇款如何认定?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点在于:父母向夫妻一方的汇款,究竟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这直接决定韦某是否需要返还剩余款项。

1. 举证责任分配: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父母为子女购房、创业的出资,若有明确借贷合意,应认定为借款;若无证据,则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本案中,高某主张“委托转交”,但未提供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书面证据,法院因此未予支持。

判决书原文引用

“被告高某辩称……被告父母将名下房产出售所得售房款215000元借给被告用于在法国创业,钱款汇给原告让其转交给被告,但原告只交给被告100000元……”
“庭审过程中,原告认可被告父母曾汇款215000元至其银行账户,但认为该钱款系对原被告双方的赠与……”
“本院认为:关于被告主张原告返还115000元的问题……被告未提交该钱款系其父母委托原告转交的相关证据,因该钱款涉及到案外人的利益,本案中不予处理。”

2. 法院为何“不予处理”?——案外人权益的谨慎对待

法院判决未直接认定款项性质,关键在于:该款涉及高某父母(案外人)的权益。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只处理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纠纷,若牵涉第三方的债权债务,需另案诉讼。这也提醒当事人:离婚诉讼并非解决所有财产争议的最佳场景,必要时需单独提起民间借贷或不当得利之诉。

三、具体方法与步骤:离婚中如何应对父母汇款争议?

1. 证据先行:保留三项关键材料

  • 书面凭证:父母汇款时要求夫妻双方出具借条或转账备注注明“借款”;
  • 沟通记录:微信、短信中明确表示“这钱是借给你们的,需归还”;
  • 资金流向:证明款项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境外购物等),削弱“赠与”推定。

2. 诉讼策略:区分离婚与债权诉讼

  • 若款项明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父母出资用于购房、创业),可在离婚案件中一并主张分割;
  • 若涉及案外人权益(如本案父母未明确作出意思表示),建议先离婚,再另案起诉,避免被法院以“涉及案外人利益”驳回。

3. 法律程序中的应对技巧

  • 作为收款方:辩称款项为赠与,可举证日常消费记录、对方无催收行为等;
  • 作为付款方:立即补签还款协议,保留汇款凭证,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为共同被告。

四、延伸思考:跨国离婚中的特有风险

本案中,双方长期分居法国与中国,还涉及跨国财产调查、语言沟通障碍、境外证据公证认证等困难。跨国婚姻中的财产争议,建议在结婚时即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父母出资性质;离婚时可通过调解或仲裁简化程序,避免跨境诉讼的高额成本。

若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务必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咨询专业家事律师。离婚诉讼不仅是情感割裂,更是财产权益的博弈,专业的法律策略能帮您避免“人财两空”。


作者:汤井保,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5)鼓民初字第8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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