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2019-09-24

协议离婚制度:要件与程序

曹晓静

曹晓静律师

18611436655

曹晓静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北京家族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委会委员。曹晓静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思维精准敏锐,始终秉承“走专家型道路,做专业型律师”的理念。曹晓静律师任职主任的家族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以家业与企业双轨并行,团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等家事领域,擅长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家事纠纷;精通民商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为国内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以及超高净值家族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私人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擅长帮助个人与企业客户规避潜在风险、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出版书籍:《恋爱婚姻家庭继承不可不知240问》、《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继承纠纷图解处理锦囊》参加活动:曹晓静律师在央视CCTV-12《小区大事》《律师来了》、BTV《律师帮帮忙》《律师门诊室》、凤凰卫视《媒体大开讲》等节目担任特邀嘉宾;受邀参与各类法律公益活动。代表案件:1、李女士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专项法律服务。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多套房产、一百多家公司股权),指导当事人谈判、签署财产协议,通过遗嘱、协议等方式,保障李女士以及子女、父母的财产权益。2、赵女士离婚纠纷。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梳理夫妻共同财产,与男方多次沟通谈判,最终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万元。3、王女士婚姻调解案件。夫妻双方在北京经营多家服装企业,女方发现男方有婚外情,委托曹律师解决婚姻问题。我们通过诉讼、冻结男方的银行存款,与男方沟通谈判,双方签署财产协议,保证女方以及子女的财产权益。4、高女士婚姻家庭纠纷。对夫妻双方名下财产进行系统梳理、股权筹划,通过签署财产约定方式,保障高女士及子女的财产权益。5、刘先生离婚纠纷二审。刘先生离婚前,向两个公司认缴出资120万元,一审中,法院判决刘先生支付女方股权折价款600万元,我们代理二审案件,经过调取公司工商档案,梳理公司股权登记信息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与法官沟通,最终二审撤销刘先生向女方支付股权折价款600万元的判项。6、于女士涉外继承纠纷。配偶在美国去世,留下海淀区三套房产以及一家公司,代理于女士以及两个子女与配偶父母遗嘱继承一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制度概述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基于真实自愿,就解除婚姻关系及相关事宜达成合意后,依《婚姻登记条例》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由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以终止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其核心特征为高效便捷,符合法定要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当场办结,婚姻关系自离婚证核发时依法解除。

二、协议离婚的法定要件

协议离婚的成立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实质要件

1. 主体资格合法

  • 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以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为依据);
  • 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判断离婚的法律后果)。

2. 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 “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核心基础,要求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且真实的意思表示
  • 若仅一方提出离婚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应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3. 子女抚养与财产债务处理妥当

  • 子女抚养安排:需以保护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明确离婚后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含教育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以及探望权的行使规则
  • 财产与债务处理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公平合理,不得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
    • 对离婚后生活困难一方应作出经济帮助安排
    • 明确双方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需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三、离婚登记程序

符合上述全部要件的夫妻,可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 申请与受理

  • 当事人提交法定证件及证明材料(建议提前向管辖机关确认材料清单,通常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 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规定,并询问其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见。

2. 声明与签署

  • 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栏签名须在婚姻登记员(监誓人)面前完成;
  • 双方在离婚协议上亲自签名(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协议可事先草拟,但签名处需留白,待现场签署。

3. 审查与发证

  • 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书及离婚协议书;
  • 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及离婚证,并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完成以下步骤:
    1. 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及离婚意愿;
    2. 告知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婚姻关系解除)、与子女的权利义务,以及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途径;
    3. 见证当事人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栏签名或按指纹;
    4. 在双方结婚证上加盖注销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并退还当事人;
    5. 向双方颁发离婚证,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6. 登记员宣告:“双方取得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说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现行法规整理,旨在提供法律程序指引。实际操作需以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及最新法律规定为准。

更多推荐文章